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行业、单位和企业,突出不放心的薄弱部位和环节,突出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自查、县级检查和上级督查交办的重大风险隐患,开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做到同向发力、共同推进,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0个方面:
(一)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领导批示指示涉及我县安全生产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重要措施、省安委会105条工作举措以及市安委会70条具体工作举措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部署推进情况。
(四)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六)县安委会4个督查组对全县开展两轮全覆盖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七)挂牌督办的3处重大火灾隐患、2处全省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整改情况。
(八)“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开展以来,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自查以及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事故多发的行业有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被县安委会办公室各类通报涉及的行业和镇(街道、园区),有针对性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九)城乡房屋专项整治、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等各行业领域开展的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十)各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一、工作方式
(一)持续开展自查。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期间,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结合前一阶段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方案要与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查工作贯穿“百日行动”全过程。
(二)紧盯问题整改。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三)加强专项督导。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推动本行业领域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要聚焦问题、突出专业、务求实效,对照主要内容,结合各自行业领域特点,邀请专家和媒体,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专项督导(附件1)。专项督导工作贯穿“百日行动”全过程。
(四)严肃追责问责。县安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综合运用约谈、通报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对“百日行动”开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百日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行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百日行动”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于8月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请各专项督导牵头单位于8月5日前将专项督导计划(附件2)报县安委会办公室,之后每月15日、30日前将专项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薛磊,联系电话:7012350;邮箱:ajj644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