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年满16周岁的公民,本人持下列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持户口簿代为申领有效期为5年的居民身份证。
(一)申报材料
1、申领(首次办理身份证需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申领人户口簿;
1、申领人持上述材料到户办大厅或派出所户籍室申请;
(1)首次申领免费;
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 | ||||||||||||||||||||||||
公开事项 | 受理部门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居民身份证 管理 |
首次申领 居民身份证 |
户籍地派出所 或户办大厅 |
1、居民户口簿 2、年满16周岁的还应当交验社保卡、学生证、毕业证等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之一 |
1、年满16周岁的,由本人申领 2、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
15个工作日 | 首次申领:免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8〕37号 |
||||||||||||||||||
居民身份证 换、补领 |
全省任意一 户籍派出所 或户办大厅 |
1、申领人到期(损坏)居民身份证 2、申领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或现场核验指纹通过 |
1、安徽省户籍公民可在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 2、能通过指纹居民身份证现场核验身份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无法现场核验身份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社保卡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之一 4、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 ①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②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定身份的 ③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定身份的 ④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⑤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息记录人员的 |
15个工作日 | 期满换领:20元/证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46号 财政法〔2019〕62号 |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 户籍地派出所 或户办大厅 |
《安徽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或居民户口簿 | 1、本人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2、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3、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
1个工作日 | 10元/证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46号 财政法〔2019〕62号 |
|||||||||||||||||||
异地申请 换、补领 居民身份证 |
全省任意一 户籍派出所 或户办大厅 |
1、申领人到期(损坏)居民身份证 2、申领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或现场核验指纹通过 |
1、安徽省户籍公民可在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 2、能通过指纹居民身份证现场核验身份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无法现场核验身份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社保卡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之一 4、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 ①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②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定身份的 ③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定身份的 ④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⑤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息记录人员的 |
15个工作日 | 期满换领:20元/证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46号 财政法〔2019〕62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