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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3203356/202012-00029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 发文日期: 2021-09-01 16:51:39
        发布机构: 草庙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01 16:51:3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指南
        文  号: 词: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草庙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9-01 16:51 责任编辑:衡烨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8号】。

        购买项目:见附件。

        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就业创业服务;根据购买服务内容进行评价。

        购买主体: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接主体:有承办购买服务内容资质的企业。

        购买方式:公开招标、邀标、议标等方式。

        其他:根据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相关服务,具体情况,根据单个购买服务内容确定。

        购买流程:电话咨询

        办理材料:

        受理结果及告知方式:电话告知

        办理地点:0557-7015100


        附件

        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试行)

        服务项目

        服务标准

        补助金额

        1.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1.1人力资源调查登记

        及时登记辖区内人力资源信息,录入系统,信息内容完整、真实,更新及时

        首次登记2元/人/次

        更新完善1元/人/年

        1.2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

        及时、完整、真实登记劳动者就业失业信息及享受援助政策信息,并及时更新

        2元/证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

        建立辖区农村劳动力(含被征地农民)动态基础台账,通过推荐培训、组织招聘会、提供岗位信息等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含被征地农民)在省内转移就业

        就业1人补助100元

        3.失业人员就业

        服务

        3.失业人员就业服务

        时了解辖区登记失业人员信息,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通过多种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就业1人补助100元

         

        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及时了解辖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通过多种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就业1人补助300元

        5.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

        5.1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服务

        及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开展跟踪援助,通过多种措施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就业1人补助400元

        5.2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服务

        及时认定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开展跟踪援助,通过多种措施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

        家庭成员就业1人补助1000元

        6.创业服务

        6.创业服务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创业项目等推荐服务,开展跟踪服务,帮助其成功创业

        成功创业1人补助100元

        7.促进充分就业

        7.1创建充分就业社区

        达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按程序予以认定

        国家级补助10000元/次

        省级补助8000元/次

        市级补助6000元/次

        县级补助4000元/次

        7.2创建转移就业示范村

        达到省级、市级、县级充分转移就业行政村标准,按程序予以认定

        省级补助6000元/次

        市级补助4000元/次

        县级补助2000元/次

        7.3创建充分就业街道、乡镇

        达到省级、市级、县级充分就业街道(乡镇)标准,按程序予以认定

        省级补助8000元/次

        市级补助5000元/次

        县级补助3000元/次

        8.市定项目

        市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购买的公共就业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