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镇生猪产品消费安全,防范潜在食品安全风险,墩集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 行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猪肉检验检疫上市制度,进一步强化猪肉市场准入,严厉查处生猪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注胶、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维护猪肉质量安全,净化猪肉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
二、动员部署
墩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召开畜牧站、市场监督所、派出所、镇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各村书记等部门和人员会议,加强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督查巡查,确保食品安全。
三、加强宣传
墩集镇制定符合工作实际情况的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启动整治行动的信息,督促猪肉生产经营者加强自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通过新媒体、商超、农贸市场等平台以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督查巡查
1、 各巡查小组以养殖单位、食品加工小作坊、乡镇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检查,进一步强化对贩卖、收购及屠宰、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生猪产品行为的监管。加强各村食品监管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和管理力度,严把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原料进货关,把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不留隐患。
2、依法打击冒用、伪造、转让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识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屠宰、经营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识和证物不符等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屠宰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黑窝点”,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复检备案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3、完善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使用无检疫检验证明家畜、家禽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猪肉专营店(摊)等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无“两证两章一报告”生猪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查看食品经营单位的索票索证情况,发现有问题的产品,依法严厉查处。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等各类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落实原辅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各项制度,确保使用生猪产品来源合法。
五、整治结果
从7月中旬开始,经过为期一个多月对墩集镇镇范围内7个行政村、76个自然庄、3个农贸市场、24个售卖猪肉摊贩、11个学校食堂及养老服务机构、32个餐饮饭店等全覆盖的督查巡查,没有发现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屠宰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发现从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餐饮服务单位、学校等各类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场所索票索证情况良好,台账登记正常。墩集镇将长期开展此项工作,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整治行动较好地维护猪肉质量安全,净化猪肉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2020年8月20日
墩集镇食品安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