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
发现相对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提出行政强制措施意见书面或者口头报告 |
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核并批准 |
制作行政强制措施文书,按规定送达相对人并告知其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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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 |
相对人接受处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并制作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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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