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泗涂产业园)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不足,提高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稳中有忧、稳中有险,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突出表现在:一是安全生产治理能力还有短板,一些部门和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执行不够严格,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健全,对辖区和主管行业领域风险点特别是重大风险点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存在“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二是安全生产风险结构发生变化,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存量风险尚未得到有效化解,新工艺新材料新业态带来的增量风险呈现增多态势,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仍处于事故易发多发的爬坡过坎期。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各级各部门重要政治责任,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突出问题,坚持不懈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精准性,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长效机制建设
(一)建立重大风险排查机制,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各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要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相关领域事故大数据分析,找准本辖区、本行业可能发生事故的领域、部位和关键环节,定期组织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摸清各类风险点的分布情况和底数,并建立完整台账。重大风险要建立专项档案,准确记录重大风险地理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后果等基础数据和信息。鼓励聘请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排查,为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建立重大风险研判机制,科学精准应对风险。各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进行科学评估,分析风险引发事故的概率和后果。风险评估要结合不同行业领域事故规律特点,聚焦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这根主线,突出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高危作业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综合考虑起因物、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合理进行风险分级分类。要在风险点信息采集、分类分级基础上,建立重大风险点分布、状态、现场管理和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等风险管控数据清单。
(三)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各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要结合重要节假日、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形势分析和信息通报机制,安排部署安全防范重点工作,及时发布重大风险预警信息。对各类风险点特别是重大风险点,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等,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危害因素、风险预防、事故后果、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加强重大风险点监测预警,对事故征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增强重大风险管控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四)建立重大风险防范机制,细化风险管控措施。各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定期开展重大风险评估,对不同类型的重大风险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有序高效的防范流程。要加强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确保风险始终可防可控。要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构建重大风险处置机制,高效应对处置风险。各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针对重大风险点可能发生的后果,制定事故初期处置方案,强化一线人员在事故初期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要制定科学周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技能竞赛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提升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要加强专业化应急队伍建设,落实应急必备的物资、装备、器材,经常性组织应急演练专业化培训,提高风险处置的保障能力。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构建重大风险责任机制,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各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统筹推进本辖区、本行业重大风险防控工作,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个清单,健全完善网格化责任体系,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各专业安委会牵头单位要加强重大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风险防控工作。
三、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措施责任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把强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作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亲自研究部署,精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推动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动态排查掌握重大风险“五个清单”信息,定期研判涉及本辖区、本行业的重大风险情况,规范重大风险信息报送。
(二)强化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治违除患年”专项活动,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作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发挥考核引导作用,促进工作责任落实。
(三)严格追责问责。对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中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不作为和慢作为的,要及时通报、约谈、督办;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联系人:薛磊;电话:7012350; 邮箱:ajj6449@163.com。
附件: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分工及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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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
附件:
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工作分工及风险提示
一、交通运输领域。县交通运输、公安交管、教体、公路分中心、城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分工和省市县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安〔2022〕14号)等有关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分别负责危险品运输车辆、客运班车、公交车辆、校车、重型载货汽车、渣土车、商砼车等各类车辆及其驾驶人、国省道和县乡村道路、桥梁及在建公路、高铁等道路交通领域以及渡口渡船、游船、渔船、水路运输船舶、港口企业大型装卸机械、码头装卸储存作业等水上交通领域各相关环节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和交通安全形势研判,持续开展危险路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优化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加强公路通行秩序整治和管控,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和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客货运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二、消防安全领域。县消防救援、住建、卫健、教体、商务、民政、市场监管、城管、文旅、房管等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分工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及电气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分别负责相关行业领域、相关环节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强化落实部门、镇(街道、园区)督促排查责任和消防救援机构执法检查责任,督促医院、学校、养老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易燃易爆场所,宗教活动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农家乐(民宿)等社会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火巡查检查、设施维护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相关制度。
三、建设工程领域。县住建、城管、交通运输、公路分中心、水利、发改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屋建筑、市政、道路(高铁、高速)、水利、能源(电力)等相关领域建设工程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突出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县住建、各镇(街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分工和《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216号)规定,分别负责相关居民自建房、公共建筑等村镇建设工程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压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施工、监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租赁、安装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实施和管控,依法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转包、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以及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等行为。
四、城乡房屋安全领域。各镇(街道),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救援、农业农村、房管中心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分工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城乡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分别负责城乡房屋规划、建设等相关环节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各地自建房发生的坍塌事故教训,聚焦风险极大的“四无”自建房屋、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及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违法新改扩建的自建房屋,压实镇(街道)和村(社区)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健全完善“源头审批把关、过程巡查管控、群众监督举报、清单推进整治”的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城镇燃气领域。县城管、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救援、教体、民政、卫健等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分工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市县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分别负责城镇燃气相关行业领域和储存、充装、运输、经营、使用、施工等相关环节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各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盯准影响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整治燃气有关企业安全准入不严格、燃气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燃气有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燃气管道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燃气具、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流于形式、燃气经营企业应急预案不落实、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六、特种设备领域。县市场监管、有关特种设备检测使用单位,各镇(街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分工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分别负责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督促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对使用的特种设备按类别进行风险评估,针对不同特种设备风险危害特点,制定有效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操作人员熟练掌握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七、危险化学品领域。县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分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分别负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相关领域和环节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聚焦“一防三提升”(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技能素质、智能信息化水平),督促企业全面辨识管控高危作业安全风险,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包保责任,加强检(维)修、开(停)车、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等高危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作业票审查审批,加强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防止雷击、暴雨和高温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八、工贸行业领域。县应急、经信、商务,各镇(街道、园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分工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徽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皖安办〔2022〕47号)、《安徽省工贸行业非高危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意见(试行)》(皖应急〔2021〕120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分别负责工贸企业相关领域和环节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工贸行业事故教训,以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执法为抓手,聚焦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涉及环保设施设备的企业以及纺织、轻工、机械、建材等企业,运用明查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认真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工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此外电力、通信、市政设施、医疗卫生、校园、旅游景区、水利设施、输油管道、烟花爆竹、粮食储存加工、畜牧养殖等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严格重大风险防控措施责任落实,强化重大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牢牢掌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主动权,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安全生产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