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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示范县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泗政办发〔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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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示范县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泗涂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365bet体育存款_365充值真人注册_我和大佬的365天第三季免费看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365bet体育存款_365充值真人注册_我和大佬的365天第三季免费看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为有效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切实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途径,全面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食安委〔2021〕4号)、《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标准(2021版)的通知》(皖食安办〔2021〕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持续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体系,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2年是365bet体育存款_365充值真人注册_我和大佬的365天第三季免费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攻坚决胜之年,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直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标准(2021版)》,突出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精准施策,全面落实各项创建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全方位、多视角、高频度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创建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确保顺利通过市级初评和省级评价验收。
三、重点工作及进度安排
(一)召开创建推进会(2022年5月)
1.召开全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推进会及培训会,解读《365bet体育存款_365充值真人注册_我和大佬的365天第三季免费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服务保障工作方案》,部署2022年创建重点任务。
2.解读《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标准(2021版)》、资料收集、现场检查、领导访谈等注意事项。
(二)开展自查自评(2022年5月)
1.自评。县食安办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将自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后,于2022年6月底前向县食安委提交初评申请、自评报告等材料。
2.创建资料归集。各级各部门对照《365bet体育存款_365充值真人注册_我和大佬的365天第三季免费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任务分解表》(附件3)全面自查、补缺补差。2022年5月底前,完成首次创建工作台账归集。6月中旬前,完成二次材料补充,上报,为市级初评做好准备。同时,组织开展多轮次资料补充完善和审核把关工作,计划用不低于2轮次的审核,于6月底前确认创建资料终版。
3.满意度调查。2022年5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1轮次的全县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改进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
(三)确定现场点位(2022年5月至验收结束)
1.2022年5月20日前,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审操作指南》中规定的明查暗访22个类别,建立全县食品各相关业态底数清单和现场检查点位明查暗访库。填报范围包括全县所有镇、开发区,数量为各类别在产在营在册总数的40%(其中20%必查)。按照规范程度高低排列,同时关注现场点位周边的业态点位。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将涉及现场检查的食品各相关业态底数资料及明查暗访库资料,及时准确上报。
2.2022年5月至省验收组现场验收结束,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现场点位检查标准,制定排查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整治行动,其中填报的40%现场检查样本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确保生产经营过程规范,卫生环境状况良好。
3.2022年5月至省验收组现场验收结束,各责任单位持续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排查整治,形成阶段性(每周一次)自查说明(盖章)、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定期组织开展点位督查指导(明查+暗访)工作,督导结果向县政府汇报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及时督促问题点位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四)发动广泛宣传(2022年5月至验收结束)
制定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创建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直各单位做好各自责任领域宣传工作,在完成既有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宣传思路,丰富宣传形式,切实提高全县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知晓率。创建宣传活动从2022年5月启动,在市级初评(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和省级验收(2022年7月1日至验收结束)两个关键阶段,加强宣传密度。
(五)迎接评价验收(2022年6月至验收结束)
1.市级初评(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市食安办部署确定)。按照评价验收要求,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迎接市级初评。针对市级初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
2.省级验收(2022年7月1日至验收结束,具体时间根据安徽省食安办部署确定)。加强日常长效管理和经常性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整改。按照安徽省食安办部署上报有关台账资料,按要求及时补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365bet体育存款_365充值真人注册_我和大佬的365天第三季免费看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筹协调全县创建工作。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创建工作的主战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把关,切实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分管领导要狠抓落实,合力统筹创建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照创建工作职责(附件2),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任务指标,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各尽其责、相互配合、主动认领、通力合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成立创建工作专班,组织精干力量,专人专职做好创建工作。原则上从县食安办副主任单位和承担重点任务的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抽调不少于1人。专班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指标,列出完成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倒排工期,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调度,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报道。全县上下统一联动,开展持续集中、声势浩大的创建宣传活动。各镇、开发区要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大力度、常态化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县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知晓率。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果,每周报送不少于1篇信息到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考核与责任追究,加大创建工作在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所占权重,对因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拖沓应付、工作不力导致在评价验收中丢分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创建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总体安排和时间节点,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采取明查暗访和集中检查的方式,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和通报,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
附件:1.365bet体育存款_365充值真人注册_我和大佬的365天第三季免费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2.县直相关单位创建工作职责
3.365bet体育存款_365充值真人注册_我和大佬的365天第三季免费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任务分解表
附件 1
365bet体育存款_365充值真人注册_我和大佬的365天第三季免费看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汝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培培 副县长
成 员:周士成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作亮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韩修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姚 永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朱江波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胡居虎 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任
(局长)
庄 强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魏振胤 县住建局(人防办)局长(主任)
潘 卉 县城管局局长
曹 飞 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覃兰芳 县卫健委主任
马士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长
张晓亮 县经信局局长
胡正民 县交运局局长
赵守文 县公安局政委
丁 仪 县司法局局长
韩昌盛 县教体局局长
骆 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万 玲 县商务局局长
周艳军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宫海涛 县民政局局长
吴 韬 县科技局局长
巩 彪 县文旅局局长
褚卫东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泗涂产业园
管委会副主任
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庄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县相关单位创建工作职责
一、县委组织部:负责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负责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
二、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创建办、县食安办制定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方案,牵头做好全县食品安全创建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县主要新闻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报道食品安全及创建工作的重要部署、进展和成效;加强食品安全新闻监督,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共治;负责协调食品安全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网络宣传、监督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协调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开展网络举报、谣言治理和舆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县检察院:负责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有关工作的指导;做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
四、县政府办:负责协调解决县食安委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并达到规定的比例,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负责食品安全县政府领导访谈等事项。
五、县发改委: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食品安全项目的立项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领域重要经济体制改革;总体协调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诚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统筹指导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负责政策性粮食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 监管,组织实施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做好食品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
六、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在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开展食品全科普宣传教育;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学校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严格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安全自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
七、县科技局:支持食品安全科技创新研究,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强新技术成果在食品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应用。
八、县公安局: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协调处置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件侦办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通报、线索核查和处置等工作落实到位;加大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强化办案保障;做好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
九、县司法局: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申报和向社会公众征集的立法项目,按照程序报请相关部门将有关食品安全的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计划;审查涉及食品安全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食品安全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做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
十、县财政局: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持续加大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参与研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与能力建设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相关单位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政策。
十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中心:强化源头治理,负责食用农产品、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做好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
十二、县商务局:负责拟定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及措施;推进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建立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并互联互通;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反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
十三、县卫健委: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研判;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研判,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机制;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十四、县城管局:负责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十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牵头负责食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
十六、县数据资源局:支持全县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及时归集和综合运用相关数据,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实施智慧监管;会同市场监管局加紧推进创建“示范引领”食品安全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立项建设工作。
十七、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根据《365bet体育存款_365充值真人注册_我和大佬的365天第三季免费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任务分解表》(附件3),组织开展好创建相关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同时要根据《365bet体育存款_365充值真人注册_我和大佬的365天第三季免费看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履行好食品安全及创建相关职责,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
附件 3
365bet体育存款_365充值真人注册_我和大佬的365天第三季免费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任务分解表
评价要点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式 |
参考上报资料 (第一轮) |
责任单位 |
一、基础工作(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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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同责 (2 分) |
(1)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结合巡察工作安排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0.6 分) |
资料审查 党政领导访谈 |
1.2021年以来县(市、区)党委每年跟踪督办的相关佐证材料(督办单、督办通报等); |
大督查办 |
2.2021年以来县(市、区)政府每年跟踪督办的相关佐证材料(督办单、督办通报等); |
大督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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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以来县(市、区)党委每年结合巡察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履职检查的相关佐证材料或新闻报道的网址链接。 |
县委巡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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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分别听取1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至少1项重大、突出问题。(0.6 分) |
资料审查 党政领导访谈 |
1.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或其他具有工作效力的佐证材料; |
县委办、政府办 (排在第一位的为 牵头单位,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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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以来本地区开展食品安全表彰奖励情况、对履职不力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的佐证材料。 |
县委办 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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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0.7分) |
资料审查 党政领导访谈 |
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或其他具有工作效力的佐证材料。 |
县委办 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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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本地区开展食品安全表彰奖励情况、对履职不力 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的佐证材料。 |
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监委 县人社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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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机制 (2 分) |
(4)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有效发挥。(0.4 分) |
资料审查 党政领导访谈 |
1.近二年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通知或纪要; 2.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最新调整的组成人员名单,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工作制度等相关佐证材料; 3.近二年县(市、区)食品安全办召开会议的相关佐证材料。 |
县食安办 |
(5)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0.6 分) |
资料审查 党政领导访谈 |
近二年县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的相关文件或新闻报道的网址链接。 |
县食安办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委 县教体局 县卫健委 县农业农村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畜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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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示范创建工作。(1 分) |
资料审查 党政领导访谈 |
1.县(市、区)政府出台的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组织机制的相关佐证材料; 2.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的相关佐证材料。 |
县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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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规制度 (1 分) |
(7)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配套出台本地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法规制度健全。(1 分) |
资料审查 党政领导访谈 |
本地区按照上级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配套出台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许可与监督检查、“三小”监管等方面的配套制度)。 |
县司法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 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按职责分工负责 |
4.风险监测 (2 分) |
(8)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处置。(1 分) |
资料审查 |
近二年食品安全风险处置的相关佐证材料。 |
县卫健委 |
(9)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及时报送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1 分)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近二年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监测分析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通过国家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系统和全国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核实)。 |
县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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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源头治理 (2 分) |
(10)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农艺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0.4 分)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及管理措施的相关佐证材料。 |
县农业农村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
(11)禁止污水灌溉,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0.4 分) |
现场检查 |
无。 |
县农业农村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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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0.8 分) |
现场检查 |
无。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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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全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制和承诺制。(0.4 分) |
资料审查 |
近二年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制和承诺制相关佐证材料。 |
县农业农村局 县畜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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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出厂入市。(0.6 分)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1.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的相关佐证材料; 2.加强畜禽屠宰管理的相关佐证材料。 |
县畜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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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健全制度机制,实行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0.4 分)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建立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机制的相关佐证材料。 |
县畜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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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粮食质量 (2 分) |
(16)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0.5分) |
现场检查 |
无。 |
县发改委 |
(17)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实施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闭环处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0.5分)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1.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文件等的相关佐证材料(市级若无,提供省级文件); 2.近二年监测超标粮食处置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 |
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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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按要求配合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库存粮食检查中发现粮食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处置。(0.5分)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1.近二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相关佐证材料; 2.库存粮食检查中发现粮食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处置等相关佐证材料。 |
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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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粮食烘干服务设施满足需要。(0.5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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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过程监管 (2 分) |
(20)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生产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0.3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
(21)持续加大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大 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力度。(0.2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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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0.3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畜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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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年度覆盖率达到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20%以上,体系检查问题整改率达到100%。(0.3分)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2021、2022年度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计划、检查结果汇总表及整改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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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0.3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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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0.3分) |
资料审查 |
近二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的相关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教体局 县卫健委 县公安局 各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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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反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0.3分)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开展落实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反食品浪费等相关佐证材料。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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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食品抽检 (2 分) |
(27)按计划要求均衡推进完成食品抽检任务。食品抽检公开超标未出现低价中标,保证食品抽检工作质量(1分) |
资料审查 |
1.近二年各类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情况报告; 2.近二年食品抽检公开招标文件、合同等的佐证材料。 3.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情况报告。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委 县农业农村局 县畜牧中心 县卫健委 |
(28)领办的国、省、市、县级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核查处置案件三个月内按时完成率达100%,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流动诊所”工作(0.6 分) |
资料审查 |
1.近二年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汇总表; 2.近二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开的相关网址链接; 3.依照有关规定未公布核查处置情况的,应当作出说明; 4.2021年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流动诊所”工作的相关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委 县农业农村局 县畜牧中心 县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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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加强食品安全抽检数据分析,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0.4 分) |
资料审查 |
1.近二年食品安全抽检数据分析报告; 2.近二年食品安全风险会商相关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委 县农业农村局 县畜牧中心 县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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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执法办案 (2 分) |
(30)有力推进重大食品案件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按规定办结率达到100%,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0.6 分) |
资料审查 |
1.近二年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目录及办理情况汇总表; 2.近二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败诉案件汇总表。 注:“办结率达到100%”指的是2021年9月30日前立案的案件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办结,已办理延期手续的除外。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发改委 县畜牧中心 县卫健委 |
(31)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信息通报、线索核查和处置等工作落实到位。 (0.4 分) |
资料审查 |
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信息通报、线索核查和处置相关文件制度、落实情况报告等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佐证材料。 |
县公安局 县检察院 县法院 县司法局 县发改委 县农业农村局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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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严厉打击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控走私冻品、活体动物等流入国内市场,对查获的走私冻品依法依规进 行处置。(0.4 分) |
资料审查 |
1.打击食品走私相关政策文件; 2.近二年公安机关或海关查办的食品走私案件目录。 |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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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对违法企业及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 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 (0.6 分) |
资料审查 |
近二年查办的“处罚到人”的案件信息汇总表。注:对于辖区外法院刑罚的案件,辖区又未掌握的,为合理缺项。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 县发改委 县农业农村局 县畜牧中心 县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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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集中 整治 (1 分) |
(34)集中整治网络餐饮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保健食品行业违法生产经营和营 销、欺诈误导消费,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取得显着成效。(1 分)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落实食品安全委员会在相关领域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文件、新闻报道、典型案例等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供销社 县教体局 各镇(开发区) |
11.社会 共治 (2 分) |
(35)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0.4分) |
资料审查 |
1.食品行业协会法人登记证书、章程及行规行约,以及近二年开展自律活动的案例等相关佐证材料; 2.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佐证材料,包括志愿者名册、管理办法、活动案例等相关佐证材料。 |
县民政局 县经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商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等 食安委成员单位 县工商联 |
(36)乡镇、街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队伍,村(居)民委员会建立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县级政府有相关队伍建设管理、财政补助办法文件,并有效实施。(0.2 分) |
资料审查 |
1.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信息员(协管员)队伍相关文件制度; 2.近二年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信息员(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与考核的相关佐证材料。 |
县食安办 各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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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0.7 分)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1.食品安全普法宣传计划方案等相关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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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二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文件通知、图片影像等佐证材料; |
县食安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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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二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教育相关佐证材料。 |
县教体局 县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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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工作时间内12315热 线接通率达到 90%以上。完成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应用全国12315 平台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业务。食品类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98%以上。(0.7 分) |
现场检查 查看全国 12315平台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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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能力建设(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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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投入 保障 (2 分) |
(39)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持续加大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2 分) |
资料审查 |
1.近二年当地财政预(决)算报告; 2.近二年当地食品安全工作预算等相关佐证材料。 注:统计口径为全县(包括各镇(开发区))情况,不包含中央转移支付经费。 |
县财政局 县发改委 县教体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市场监管局 各镇(开发区) |
13.基层 装备 (2 分) |
(40)基层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齐全,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2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各镇(开发区) |
14.监管 专业化 (3 分) |
(41)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食品监管队伍力量满足工作需要,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70%以上。(1.4 分)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的相关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
(42)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强化办案保障。(0.8 分) |
资料审查 |
1.县(市、区)公安机关明确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机构的相关佐证材料; 2.县(市、区)公安机关关于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装备建设的相关文件或强化办案保障,满足本地监管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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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0.8 分) |
资料审查 |
县(市、区)食品安全办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情况的证明文件。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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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检验 检测 (3分) |
(44)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 4 批次/千人,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达到 2 批次/千人。(1.5 分) |
资料审查 |
食品安全办出具的2021年关于食品安全抽检量的证明文件(限市场监管部门)。 |
县市场监管局 |
(45)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得到稳定加强。(1.5分) |
资料审查 |
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相关佐证材料。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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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应急 处置 (2分) |
(46)及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 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1 分) |
资料审查 |
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近二年对应急预案开展评估的相关佐证材料。 |
县食安办 |
(47)近两年以县政府或县级食品安全办名义开展食品安全实战应急演练。(1分) |
资料审查 |
近两年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的相关文件、图片影像、网址链接等佐证材料。 |
县食安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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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风险 交流 (1 分) |
(48)组织相关部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等,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原则,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沟通交流。(1 分) |
资料审查 |
1. 风险交流专家队伍名单; 2.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通知、 网址链接等相关佐证材料。 |
县食安办 县发改委 县公安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卫健委 县市场监管局 |
18.科技 支撑 (2 分) |
(49)将食品安全纳入本地科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1分) |
资料审查 |
1.本地支持食品安全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及有关佐证材料; 2.支持设立的食品安全科研项目目录、项目(课题)立项文件或合同书; 3.近二年食品安全科研项目(课题)科技成果登记证明或应用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 注:(1)在地方科技计划中设立食品安全专项或项目,基于食品安全需求开展科学研究,落实成果转化政策,推动科研成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2)直辖市所辖区如有材料证明不设立科研机构,无法独立开展相关工作,可按照市级予以认定 |
县科技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畜牧中心 |
(50)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开展追溯演练,实现快速精准追溯。(1 分) |
查看进口 冷链食品 追溯管理平台 |
1. 推广应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的相关佐证材料; 2.开展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演练的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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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产经营状况(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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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管理 责任 (3 分) |
(5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1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
(5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对从业人员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每年参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集中培训不低于40学时,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1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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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依法登记建档或备案。(1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城管局 各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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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过程 控制 (9 分) |
(54)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评自查,主动监测其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1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畜牧中心 县商务局 县供销社 各镇(开发区) |
(55)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管理体系。(0.8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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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产品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标注规范,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一致。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食品安全自查,自查报告率和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1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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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并定期开展自查。(0.8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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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食品经营者经营规范,无虚假夸大宣传行为。(0.8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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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经营过程、场所环境、人员管理等符合相关规定,餐厨垃 圾集中收集处置。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规范,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提升。(1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城管局 县商务局 |
(60)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0.8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教体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卫健委 县公安局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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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学校食堂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0.6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教体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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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市场自查、信息公示、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等管理责任。(0.6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商务局 各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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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大型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0.6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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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入网审查、信息公示和抽查监测等。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严格落实广告发布责任和要求。(1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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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产品追溯 (1 分) |
(65)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1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商务局 |
22.责任保险 (1 分) |
(66)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1分) |
资料审查 |
1.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长效机制的相关文件制度; 2.肉蛋奶 和白酒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购买责任保险的佐证材料。 |
县财政局 |
23.诚信文化 (1 分) |
(67)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诚信守法教育活动,建设诚 信守法企业文化。(1 分) |
现场检查 |
该细则无需上传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文明办 县发改委 县农业农村局 县畜牧中心 县经信局 县商务局 |
四、食品安全状况(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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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食品安全指数 (15分) |
(68)从安全基础、安全风险和安全感知三个方面进行评测。 |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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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办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
25.创建 知晓率 (5分) |
(69)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75%以上,根据实际测评结果进行折算。 |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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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办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
五、示范引领(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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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信用监管 (2分) |
(70)健全信用监管制度机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 用档案。将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强化信用信息运用,进行信用分级,实施分类监管。 |
现场检查 |
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工作机制建设的佐证材料。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委 县教体局 县卫健委 县农业农村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
27.智慧监管 (2分) |
(71)推进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及时归集和综合运用相关数据,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实施智慧监管。 |
现场检查 |
在线查询公示系统。 |
县市场监管局 |
28.规范化建设(2分) |
(72)在基层所及基层食安办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 |
现场检查 |
在线查询公示系统。 |
县食安办 县市场局 各镇(开发区) |
29.机制创新 (2 分) |
(73)在健全食品安全评价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等 指标体系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0.3 分) |
现场检查 |
在线查询公示系统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情况。 |
县食安办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
(74)在创新制度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0.3 分) |
现场检查 |
对照创建县(市、区)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名录,在线(利用公示系统或自建信用档案电子化系统的)随机抽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无法提供线上检查的,可随机抽查纸质信用档案。 |
县食安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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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在创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方面形成示范 性经验做法。(0.4 分) |
现场检查 |
1.阐述加强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总体思路、措施及成效,以及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运用、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信用风险专业模型建设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成效。 2.回答评审组提问。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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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在健全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制度机制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0.4 分) |
现场检查 |
1.整合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的佐证材料。 2.根据创建县(市、区)提供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管理账户、密码进入系统在线检查,评估系统的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 |
县公安局 县检察院 县法院 县司法局 县发改委 县农业农村局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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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方面形 成示范性经验做法。(0.3 分) |
现场检查 |
根据创建县(市、区)提供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管理账户、密码进入系统在线检查,随机抽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数据,检查食品安全数据管理、共享等情况。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委组织部 县委编办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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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在提升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及成效上形成经验做法。(0.3 分) |
现场检查 |
1.介绍智慧监管建设理念、思路框架及实践效果,演示智慧监管系统。 2.回答评审组提问。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委 县农业农村局 县畜牧中心 县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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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三小”治理(2 分) |
(79)综合治理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改进生产经营条件。 |
现场检查 |
1.“三小”监管事权划分、普查建档、学习培训等佐证材料。 2.支持帮扶“三小”改善环境、改进条件的佐证材料。 3.现场检查“三小”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核实支持政策措施实施成效。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商务局 县城管局 各镇(开发区) |
31.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2分) |
(80)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
现场检查 |
1.党委政府印发的年度重点工作文件、相关会议记录、政府印发的相关部署文件以及协助开展工作的相关佐证材料。 2.随机抽查部分行政村,了解村委会开展工作情况。 3.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相关文件材料。 4.随机抽取本辖区10户农村食品经营者,查看实际经营状况。 5.现场查阅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处置情况。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公安局 县商务局 县供销社 各镇(开发区) |
32.学校食堂 “互联网+ 明厨亮灶” (2分) |
(81)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 100% ,接受社会监督。 |
现场检查 |
1.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的相关佐证材料。 2.随机抽查创建县(市、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验证覆盖率是否达到100%,以及是否实现向家长委员会公开;随机询问家长委员会成员,了解对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满意度。 |
县市场监管局 县教体局 |
33.高质量 发展(5 分) |
(82)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通过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等方式,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2分) |
现场检查 集中答辩 |
1.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产业规划、统计数据等方面佐证材料。 2.(1)阐述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创新举措、工作成效等。(2)回答评审组提问。 |
县发改委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经信局 县农业农村局 |
(83)政府出台加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相关扶持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推动品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辖区内“食安安徽”品牌树立居全省先进水平(3分)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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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社会共治 (2分) |
(84)建立健全社会共治制度机制,创新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形式,有效治理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
现场检查 集中答辩 |
1.推动社会共治的政策文件、科普产品、数据库、新闻报道等佐证材料。 2.(1)阐述在社会共治方面的创新举措、工作成效等。(2)回答评审组提问。 |
县食安办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
36.其他创新举措 (2 分) |
(85)创建城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创新监管举措,取得显着成效。 |
现场检查 集中答辩 |
阐述创新举措; |
县食安办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
37.其他创新举措 (2 分) |
(86)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卫生县城,安徽省质量强县、安徽省质量认证强县等荣誉称号。 |
现场检查 |
现场检查获奖证书 |
县食安办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
六、否决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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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党政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
资料审查 党政领导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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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办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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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
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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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办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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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三年内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
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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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办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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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未达到70分。 |
委托第三方 机构开展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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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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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未达到98%。 |
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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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办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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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 |
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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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办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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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弄虚作假、干扰考核结果的。 |
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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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办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
备注:
1.省食安办组织制定《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县(市、区)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用于开展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评价验收和复审,包括但不限于《评价细则》所列评价内容。其中,需资料审查的评价内容,要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精简精准提供材料。
2.《评价标准》所称食品安全包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所称食品安全监管包含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抽检和执法稽查等相关工作。
3.《评价标准》中涉及百分比的,以上包括本数。
4.规模以上企业和单位:按照统计学口径,目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单位),年销售额在2000万及以上的食品经营企业(单位)。
5.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按照统计学口径,目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4亿元及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单位)。
6.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专业”统计口径: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贮藏与加工、食品工艺、烹饪与营养、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和检验(检测)、乳品工程、粮食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化学类、材料类、园林类、畜牧类、预防医学、劳动卫生、环境卫生、卫生检验、法律、药学类、生物工程类等,或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5年以上。
7.示范引领“信用监管”项目公示内容中,涉及敏感信息、专项抽检等抽检信息,可待核查处置完成后一并稳妥公布;对可能事关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或可能造成社会较大影响的敏感信息要谨慎稳妥公布;敏感信息公布前要向当地市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向当地省食品安全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