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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埇桥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宿州市政府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2017-12-27 17:14:38 信息来源: 宿州市政府政务公开 阅读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相关部门

          埇桥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1227






         


        埇桥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88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17〕137号)精神,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各项实施举措,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2.坚持标准引领。在省级、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专家的指导下,以省级、市级标准体系为蓝本,探索编制我区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更新和完善。

          3.坚持服务群众。立足群众实际需求,围绕试点领域,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广大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使试点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4.坚持点面结合。通过试点领域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形成经验模式后,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到基层政府的所有政务领域和服务事项,巩固和提升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三)工作目标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2018年7月底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二、试点范围

        根据宿政办秘〔2017〕137号文件要求,选取我区蕲县镇和灰古镇作为试点乡镇,围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重点任务

        (一)实施步骤。2017年12月中旬全面启动试点工作;2018年3月份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摆问题,分析不足,完善实施办法和配套举措。届时,区政务公开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8年7月底总结验收,对试点整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报送区政府。

        (二)重点任务。试点乡镇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区政务公开办组织试点乡镇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2.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在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公开标准要覆盖该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以下简称“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试点乡镇要主动接受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对编制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标准,逐步形成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试点乡镇全面梳理、编制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公开事项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把“五公开”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办文、办会中,加强公开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

        4.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区政务公开办根据省、市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优化我区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系统功能,提升发布、解读、回应效果。试点乡镇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5.完善推广公开标准。试点乡镇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制定的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做好公开目录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在实施中不断细化完善、总结经验,以便在全区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试点工作,试点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试点乡镇政府要把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安排专人负责试点相关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

        (二)鼓励探索创新。试点乡镇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区政务公开办的领导下,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为全区试点工作积累经验。

        (三)强化考核监督。区政务公开办将定期、不定期对试点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内容,对试点工作成效在全市突出的乡镇予以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乡镇,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相应扣分,并在全区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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